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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乡居民医疗撑起“保障伞”
2008年5月26日
    “上班的有基本医疗保险,农民有新型合作医疗,现如今我们这些城镇居民有了基本医疗保险,政府真是将民生工程做到了咱老百姓的心坎里,让我们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人大代表的建议就是管用。”5月中旬,广饶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发放仪式上,宋志平为其外孙女刘秋悦领到了4万元的医疗报销费用。
    看病难、看病贵是人大代表时刻关注的民生问题。去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了“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总抓手,稳步推进农村卫生综合改革,大力实施全县居民健康保障工程”的建议,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把这一工程作为政府“十大民心工程”积极实施。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这一工程建设情况,并作为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之一,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委室跟踪督查。2007年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县城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单位,提出了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防范合作医疗资金风险、强化预防保健职能等针对性建议。
    视察后,县政府及时采纳代表建议,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投入力度,实施了县医院综合病房楼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工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双百工程”,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标准化村卫生室56处,大大改善了群众就医条件。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实行了合作医疗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制度,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学规范发展。2007年,全县共有37.71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群众10万多人次,受益率达26.7%,建立起了农村卫生运行新机制,被省政府确定为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县政府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并设立了35个代收代缴单位,并对符合条件的居民登记造册,确保无人员疏漏。同时,克服参保人员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等困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普通门诊低补助、统筹基金保住院、特殊大病有保障”的居民医保新模式。截止目前,广饶县城镇居民参保达到17515人,征缴基金220万元,办理住院手续300多人次,审结120多人次,为首批103名城镇居民发放医疗补费41万元,总体报销达到50%以上。
广饶县人大  任俊生  燕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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