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期
时间:2025-02-20 作者: 访问量:
市政府:
6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去,请认真研究办理,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于2024年6月中旬前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民族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于2023年12月中旬前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产业布局,加大政策扶持,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78.29亿元、191.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9%、5.4%,增幅均居全省第二位。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促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东营市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是突出稳产保供。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220万亩,去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81.97万亩、总产量145.52万吨,实现“双增长”,今年全市165万亩小麦喜获丰收。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5.5万亩,大豆扩种走在全省前列。“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打造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8处,现代高效种植设施发展到1.86万个,设施蔬菜产能达29万吨,工厂化水产养殖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三是推动产业融合。推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形成黄河口大闸蟹、海参、对虾、贝类四大渔业产业集群和以利津县百万只肉羊产业园为主导的百亿元畜牧业产业集群,东营区获批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广饶县创建成为首批省级现代农业强县,垦利区、黄三角农高区纳入山东沿黄大豆产业集群。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发展到7400多家,其中,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7家、合作社示范社109家、家庭农场示范场58家。四是强化科技创新。聚力打造盐碱地农业创新高地,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在我市揭牌成立,持续深化与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搭建盐碱地研究创新平台36个。加快盐碱地农业关键技术研发,近两年实施中科院STS等国家级项目13项、省级项目9项,获专项资金2.55亿元。推进种业创新发展,研发盐碱地大豆新品系4个,选育的“中新白羽肉鸭”打破国外品种垄断,“华春1号”“鲁海2号”刺参品种实现自主选育水产新品种“零”的突破。
同时,审议认为,全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业发展质效有待提升。乡村产业振兴的基础还不牢固,产业特色不够鲜明,产业结构有待优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农业经营方式相对单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充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带动普通农户发展能力有待加强。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的新思维、新办法和新手段不足,在全国叫得响的知名品牌数量偏少,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还需要加强。二是产业融合发展有待深化。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和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不够完整,一产向后端延伸不够,二三产业向高端开发滞后,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市场竞争力偏弱。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够充分,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咨询等服务相对缺乏。乡村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乡村产业新业态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深入,风格模式比较单一,特色特点不够明显。三是科技支撑能力有待增强。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少、规模小,农业企业产学研衔接不够紧密,市农科院等本土农业科研机构经费投入不足,科研人员少,设施设备场所陈旧落后。推动种业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企业在种业研发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仅有少数企业具备育种研发能力,种业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传统耐盐作物品种选育进展较慢,适宜盐碱地种植作物新品种少,推广应用范围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能力不足。四是支持保障力度有待加强。受宏观形势政策影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供给不足,水资源约束越来越紧。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激励政策尚不健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发展意愿不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宽。人才紧缺问题突出,既缺少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电商、金融等人才,也缺少与乡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本土实用技能人才。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以更有力的举措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一要在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基础上,不断加快农业种养结构、品种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农业由增产转向增产提质并重。二要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引导优势产业向适宜区域聚集,提升黄河口大闸蟹等特色产业的整体实力,形成产业紧密相连、协调配套的块状经济。三要继续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原产地保护,强化“黄河口农品”的授权使用,开展多种形式推介,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二是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继续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领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一要延伸产业链,紧盯产业链条短板,大力培育亿元级“链主”企业,不断提升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水平。二要不断提升价值链,推进乡村优势特色产业与文旅、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产业新业态,把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三要贯通供应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农户生产、企业加工、客户营销和终端消费连成一体、协同运作。
三是着力厚植乡村产业振兴的创新动能。一要依托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聚焦种子和盐碱地两个要害,瞄准农业“卡脖子”技术领域,突出大豆、水稻等特色作物育种攻关,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二要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乡村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培育一批突破性高质高效农业新品种。三要加大本土农业科研机构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探索建立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涉农院校作用,分层分类分模块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
四是着力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一要激发政策效能,强化部门协同,对上级出台的涉农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推进政策整合,发挥最大效益。二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兴办带动能力强、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让更多的资金、技术等要素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三要强化要素保障,统筹运用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加强对乡村产业的引导扶持,平衡好资源与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农业用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四要激发内生动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完善共建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拓宽乡村产业富民增收渠道。
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拓展“石榴花开黄河口”品牌创建,抓紧抓实“十大行动”,坚持全域统筹、品牌引领、精准施策、整体推进,创出了东营模式、展现了东营作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民族工作保障有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实现民族工作项目化、系统化、一体化建设。建立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集24个部门(单位)力量,推动民族工作扎实开展。构建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围,推动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浓厚。多种形式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进生活、深入人心,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通“民族团结号”公交专线,建设民族团结主题公园和体验基地,设计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文创产品,印发宣传海报。通过“党校+外聘”模式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和县区分基地,创新举办“弘扬黄河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分论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打造“红石榴”学校100所。三是推进互嵌式发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精心举办“鲁喀情·喀什行”东营援疆旅游包机活动、“鲁喀两地青少年手拉手”“行读黄河入海口”“民族团结·强国有我”等主题活动。积极构建和谐共赢新型油地关系,持续推动油地深度融合发展,创新完善民族文化长廊、民族工作室、“红石榴”驿站等载体平台。全力做好产业、人才、科技等援助工作,推动东西部双向就业创业。加快互嵌融居幸福家园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族团结和谐局面进一步巩固。持续推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建设“红石榴”就业创业实践基地,提升各族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水平。扎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立“红石榴”服务站(窗口)。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由1852名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的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协管员队伍。
虽然我市民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民族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单位对民族政策理论把握还不够精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把握不够精准,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还不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二是部门工作整体合力有待提升。民族工作不是民族地区一域之事,也不是民族工作部门一家之责。在工作落实上,全市各级各部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高度重视,能够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层层推进,但存在个别单位谋划创新不足、品牌意识不强,与其他部门深度配合还不够,与全面细致贯彻落实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影响工作进一步深化。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理念融入民族工作依法治理中还有待加强。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理论武装的新成果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夯实工作基础,督导落实《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统一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协调机制,推进民族工作格局更加规范化运行,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要完善调度督导机制,强化调度推进,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扛牢民族工作政治责任,持续推动民族工作“六个纳入”落实见效。要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全面促进互嵌式发展,努力推动各族群众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共同体。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调动各方资源,强化力量配备,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理念融入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之中,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的能力。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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