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概览 人大动态 重要发布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立法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审议意见

2023年第6期

时间:2025-02-20  作者:  访问量:

市政府:

  10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市住房城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将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转去,请研究办理。

  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23年12月底前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24年6月中旬前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24年8月中旬前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其他事项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请于2024年4月中旬前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10月下旬,2023年15件民生实事16个子项中3个已完成年度任务、12个有序推进,仅有1个因客观原因未达时序进度,整体推进情况良好,部分民生实事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快民生实事落实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实施中心城区绿道贯通工程”项目。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紧扣时间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住房城建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施工过程管理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会同体育部门灵活开展全民健身跑、自行车骑行游等活动。

  二、关于“改善城市水环境”项目。审议认为,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投入不足,缺少专业化管护队伍,长效管护机制还不健全,部门协同治水的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增强。建议:一是多方筹措落实维护资金,加强城市生活污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增强专业化管护队伍力量,不断提升排水管网专业化运维水平。二是创新模式,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智慧化水平,推进“厂-网-河-湿地”一体化运营,构建“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的治理格局。三是强化统筹配合,加强水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搭建多样化交流合作平台,汇聚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水污染治理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三、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议认为,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性不高、市级投入不足;改造标准偏低,单位面积改造投入少,未能完全达到改造要求。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大项目投入,提高改造标准。三是坚持改造与管理并重,建立完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四、关于“推进城乡既有建筑保温节能改造”项目。审议认为,部分县区前期手续办理慢,导致开工晚,进度偏慢。部分县区财政压力大,工程款项拨付较慢,影响项目实施。建议:一是高标准完成城乡既有建筑保温节能改造,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确保采暖季前竣工投用。二是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拨付力度,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五、关于“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项目。审议认为,养老服务能力方面,农村幸福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化运营比例较低,仅为55%,养老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扶持托育机构发展方面,县区之间工作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个别县区尚未出台托育政府指导价格;0-3岁家庭教育普惠性指导服务方面,存在资金保障不足、阵地配套欠缺等困难。建议:一是民政部门梳理摸排社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逐步推动城乡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向专业化社会化连锁化发展;同时,加快市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度。二是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调度协调和跟进指导,进一步扶持托育机构发展。三是各级政府将家庭教育、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指导服务,推动解决实际困难。

  六、关于“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项目。审议认为,现行低保准入等政策与上级社会救助制度扩围增效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家庭收入核算、财产认定条件等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方式和内容不够丰富,针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类别化、差异化救助的水平有待提高。建议:一是抓好低保管理办法、特困办法、急难专项救助办法的贯彻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综合救助格局。二是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各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缩小低保标准城乡差距,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同标。三是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深入实施“荧(营)光行”关爱服务行动,将政府购买服务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及“三留守”人员等更多人群覆盖;进一步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持续擦亮我市“荧(营)光行”社会救助品牌。

  七、关于“加强特殊群体救助”项目。审议认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和“如康家园”扶持资金标准在全省相对偏低,与残疾人需求相比还有差距,部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困难。建议:适当提高市、县财政对残疾儿童康复、“如康家园”的补助标准,积极探索提高机构自身“造血”功能路径,促进救助事业持续发展。

  八、关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午餐全覆盖”项目。审议认为,胜利科技小学、胜利五十五中、市实验小学等部分学校食堂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尚需提升,有的学校食堂价格偏高;个别学校食堂卫生环境、饭菜质量和服务态度还需改进提升。建议:一是认真查找制约和影响项目推进的难点、堵点问题,精准施策、破解难题,对照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学校食堂监管,科学确定食堂运营方式,对自办食堂要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外包食堂严格招投标,严防廉政风险。三是坚持公益性和服务性,科学确定膳食结构,努力提升饭菜质量,合理确定价格,增强学校食堂的吸引力。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材采购、验收、贮存、管理标准,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九、关于“实现中小学教室护眼灯全覆盖”项目。审议认为,不同县区间护眼灯质量不一,个别县区采用“及格线”产品,随着设备老化,眩光值和频闪等指标容易超标,护眼作用降低。建议:加强对护眼灯安装的指导监督,严格护眼灯质量标准和安装规范;定期对护眼灯进行检测维护,有效保障学生视力健康。

  十、关于“建立120呼救定位系统”项目。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做好系统的后期维护更新工作,确保系统持续发挥应有作用。

  十一、关于“增设公共场所心脏除颤仪”项目。审议认为,AED日常管理及使用队伍还不够稳定,群众知晓率、社会知名度还不够高,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建议:一是多层面、多途径强化宣传引导,推动 AED 设备使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二是强化公共应急救护服务装备技术支撑,探索建立市级统一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公共应急救护服务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公共应急救护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救护基地作用,有效发挥志愿者队伍等各方面力量作用,提高各类公共应急救护服务能力。

  十二、关于“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活动”项目。审议认为,城乡书房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区进展缓慢;从建成质量和实际情况看,个别县区落实效果不理想,选址偏僻,不方便群众阅览、借阅。文旅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惠民演出存在“重量轻质”问题,高水平精品剧目欠缺;社会文艺组织培育基地多为乡镇和社区举办,部分基地基础设施不完善,专业水平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长效运维机制尚未建立,项目存在“重建轻管”隐患,城乡书房项目绝大部分为政府单独建设实施、运维管理,缺乏长期稳定财政资金保障。建议:一是强化协调推进和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县区、开发区加快项目建设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计划。二是着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配齐配强城乡书房设备设施,提高图书配备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读者提供优质阅读环境;加强对社会文艺组织培育基地的软硬件扶持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着力提升文化惠民演出质量,推出精品剧目,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供给。三是要以《东营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实施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引导,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

  十三、关于“提升社区全民健身服务水平”项目。审议认为,公共健身设施布局还有待优化,体育设施共建共管共享的社会格局还不够完善。建议:一是合理安排年度场地设施建设计划,统筹规划布局。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有效开发利用旧厂房、仓储用房、闲置空间,合理配置多类型体育设施。三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合力解决影响全民健身服务供给的问题;积极探索体育与教育、医疗等工作协调发展新格局,共同疏通政策堵点、联接流程断点,推动“体教融合”“体医融合”“体旅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四、关于“建立全市应急广播体系”项目。审议认为,部分县区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对施工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宣传不到位,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社区和村对应急广播平台安装、使用积极性不高;应急广播体系功能尚需完善,视播一体化覆盖面窄,作用发挥有限。建议:一是有关县区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二是加强对应急广播体系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建设主动性、社区和村参与自觉性、县乡村使用积极性,提高覆盖率、在线率。三是要充分整合现有“天眼系统”“雪亮工程”、应急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平台等视频、线路、数据等资源,共建共享,取长补短,加强数字化分析和智能化管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四是建立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等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强化后期运维保障,确保应急广播体系顺利建设、高效运行、长期有效。

  十五、关于“增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点”项目。审议认为,小区充电桩建设困难较多,充电桩进小区难,小区内存在充电桩私搭乱接现象;公用充电桩利用率偏低和小区个人充电桩安装难的问题并存;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建议:一是加快规划布局。加快制订全市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公共充电桩和个人充电桩建设需求,优化充电设施布局。二是着力破解利用率偏低问题。坚持“建管并重”,挖掘既有资源,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益。发挥公交、公务用车引导示范作用,引导市民安全使用新能源汽车出行。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公共充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在保障小区电网稳定、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对私人安装充电桩给予便利。

  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两年多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四个高”“两个高于”工作要求,全市经济稳步健康发展,改革创新纵深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纲要》中提出的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总体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为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审议认为,对照新形势新目标,《纲要》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包括:《纲要》21个指标中,“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森林覆盖率未达预期;有些项目如沿海生态防护带建设工程受后续规划变更、国家政策冲突等影响不再实施,有些项目进展缓慢;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不强,企业科技投入相对不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够均衡,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仍然较大,就业形势仍较为严峻。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出规划引领,确保《纲要》目标任务完成。要强化《纲要》中期评估结果运用,加强对纲要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的监测,研究对接国家宏观政策,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重大项目措施落地、落细、落实。要增强《纲要》对年度计划、财政预算、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的引导功能和统筹功能,提升规划实施的推进、协调和执行能力,加强动态跟踪和监测评估,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强化规划目标的刚性约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集中精力完成好五年规划“下半场”任务,为“十四五”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谋篇布局。

  二、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营造更加公平、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成果,着力优化国资布局、完善监管体系,加快构筑新形势下国资国企管理运营新模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优良的创新生态,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招引,加大科创经费投入,切实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对接RCEP市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和山东半岛城市群,打造黄河流域对外开放桥头堡。

  三、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抢抓我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机遇,实施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围绕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发力主攻链条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大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搭建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强科技攻关和数字成果转化,为突破“四新”经济、数字经济提供有力支撑。致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着力打造沿黄沿海盐碱地特色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四、坚持人民至上,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创造更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机会。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守牢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

  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成效,较好地发挥了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审议认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有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还不够精准,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及有偿使用制度还不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资源紧缺与开发利用粗放、闲置等问题并存;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保护与开发协调推进力度不够大。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底数清查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健全完善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及核算标准体系,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摸清所有资产家底。深入实施“数字赋能”工程,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动态监管,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二是加大探索力度,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形成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系统高效、有机衔接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持续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围绕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绿色金融等,创新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提高配置效率,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升自然资源规划和统筹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创新资源供给方式,切实促进资源有效供给和高效利用。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统筹考虑土地批而未供、低效闲置等情况,加大清查清理盘活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科学配置、循环利用,不断提升用水保障能力。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提高保护水平。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大资源”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格局与绿色可持续的保护体系。加快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国家公园建设与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的研究,妥善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健康,更好服务美丽东营建设。

  关于《全市住房城建管理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序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城乡建设品质稳步提升;建成运营城市“运管服”等多个智慧化平台,城乡管理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强化政策集成,推动高质量发展措施更加有力。

  同时,审议认为,住房城建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包括:“事权责”不理顺,市级统筹力度不够;城市更新融资渠道不畅,城市资产运营路子窄,城市更新经营活力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有待加强,农村厕所改造缺少管护长效机制,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难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层次不高,监管机制不健全,企业服务水平整体较低;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配套不到位,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不够,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个别住宅小区周边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配套不完善,城市“六乱”现象依然存在,城乡结合部“脏乱差”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城区内仍有“断头路”未打通。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城乡建设管理机制。要健全和完善市级城市管理体制,强化市级统筹能力,探索完善县区、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要健全“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建立部门、市县(区)、街道、社区之间有效的联系沟通,切实解决目前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进一步转变城市更新理念。要破除以“拆”为主“大拆大建”的城市更新观念,合理保护石油大学等历史特色建筑,“少拆多改”,多做“微创改造”“点上更新”。充分借鉴中国工业博物馆等经验做法,适当进行保留建筑提升、一体化改造、利用现有空地进行提升改造,打造“有记忆、有温度”的城市风貌。要围绕“融资难”问题,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政府专项债券发放、金融机构信贷、国有平台参与、社会资本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城市更新资金。对可经营、可出售、可出租的城市更新项目或资产,盘活项目自身盈利能力,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城市更新,研究开发相关金融产品。按规定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适当提高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比例,用于支持城市更新改造。另一方面,统筹项目整体的投入产出平衡,划出不同子项目的边界,为不同类型的合作方创造参与条件。

  三、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持续实施城市绿道贯通工程,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满足市民群众休闲游憩、亲近自然的新需求新期待。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设立常设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垃圾分类组织保障,高度重视垃圾末端处理设施不足问题。强化物业服务管理,纵深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发挥镇街、社区的作用,指导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提升业主自治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运管服平台市县区一体化应用,构建智慧化城市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推动城乡均衡发展。注重村居规划建设,提升农村住房保障水平。统筹解决燃气“村村通”工程气源、价格、安全问题,健全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优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将城中村居住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探索研究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小区的定位问题,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关于《全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突出规划引领,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聚力外来物种防治,深化海洋综合管控,有效遏制了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同时,审议认为,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治理成效还不稳固。部分海岸线整治和滨海湿地修复等措施存在分散化和碎片化问题,实施的修复项目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导致个别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成效不大;互花米草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局部区域复生较为突出,后续管护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二)要素保障存在短板。资金筹措机制不够稳定,存在过度依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现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不足,投资占比仅为18.12%;专业人才少,科技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需要。(三)统筹协调综合治理需要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尚未形成高效的管理合力,执法联动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区、开发区没有专门的海洋执法队伍,工作效果打折扣。陆海统筹、区域联动不够,海洋生态保护意识薄弱,公众关注度较低。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严格围填海管控,严守生态红线,持续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全方位、全景式打造海洋强市。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海洋项目,有效降低海洋产业发展对海洋生态保护的负面影响。深入贯彻实施《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多渠道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有效模式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争取社会各界对海洋生态保护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使爱海、护海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加强对近岸海域及岸线的保护修复。一是继续抓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实现绩效目标。二是加强生态修复综合成效监管监测和评估,建立长期生态监测站,纳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内容,保障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监测长效实施。三是扎实开展全市互花米草3年防治攻坚行动,将潮间带、入海河流、沟渠、近海养殖池塘等纳入互花米草防控范围,实施全域防控,靶向清除,坚决打赢全市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

  三、进一步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一是拓宽资金渠道,继续积极争取上级海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科学安排经费预算,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经费保障。二是创新投资形式,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我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鼓励通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环境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三是依托我市海洋发展研究院,加强与涉海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的互联互通,探索海洋生态保护治理研究平台建设,优化科研人才结构,加强陆海统筹污染防治、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近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四、进一步完善河陆滩海保护修复统筹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理念,健全全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推进海岸线、海域、海岛、海岸带一体化保护修复,切实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拓展绿色空间。二是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完善由海洋、生态环境、海事、城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三是积极推动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与周边片区发展的友好衔接,综合考虑周边基础设施、文旅发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同步实现集约用海、科学用海、生态用海和可持续用海。

主办: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公网安备 37050202370729号   鲁ICP备19037049号   技术支持:立博网络   网站访问人数:
最佳效果: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16Bit颜色、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投稿邮箱:dyrdxxw@d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