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期
时间:2025-05-13 作者: 访问量:
市政府:
4月2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报告转去,请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请于2025年10月中旬前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关于《检查种子“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律法规,现代种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紧扣法律法规实施和我市实际,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问题精准、建议可行,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全市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一、关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种质资源是种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要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存更多优异种质资源。同时,加强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让“种子芯片”更好发挥作用。
二、关于加快种业自主创新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要发挥好盐碱地国创中心等创新平台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科研条件优势,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本地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要积极对外合作交流,对接高层次育种团队,深化协同创新,努力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育种基地。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新形势下,打赢种业翻身仗,解决种业“卡脖子”问题,亟需生物育种技术的有力加持,要突出东营盐碱地特色,发挥盐碱地种业比较优势,着力在培育耐碱作物等特色种子上下功夫;要聚焦生物育种基础研究,瞄准生物育种前沿技术,不断优化生物育种技术路径,推动盐碱地种业自主创新全面突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大财政资金对种业发展,特别是对盐碱地育种创新的支持力度,同时,发挥好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撬动作用,吸引更多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现代种业自主创新,构建种业振兴多元投入格局。
三、关于加强种业执法监管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种子种苗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产业兴衰和生态安全。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以更大力度打击假冒伪劣等种业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种子种苗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用种安全。
四、关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大种子“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农民了解法律、知晓法律,提高农民认可度和法律意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检查种子“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采用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县区人大联动自查等方式,对种子“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法规实施基本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律责任,种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盐碱地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东营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种业企业扶持培育的指导意见》。实施“东营市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定落实《大豆品种自主选育奖励实施细则》,对3个自主选育主要农作物品种、8家种业企业、38处基地进行后补助奖励。各级各有关部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促进种业发展良好法治氛围。
(二)全面开展普查收集,种质资源保护扎实推进。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累计征集种质资源291份;启动林草植物资源普查工作,现有木本植物72科、159属、408种。建成种质资源库(圃)4家,保存数量达到4.3万余份;建有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3处,种质资源库保存面积约0.68万亩,汇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255份。获批实施农业农村部种子工程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893万元,建立野大豆原生境保护区1.57万亩。
(三)深入推进科研攻关,种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发挥盐碱地国创中心龙头引领作用,建成育种加速器等一批育种科研平台,构建起 “五位一体”盐碱地育种创新体系。全市建成农作物品种试验基地26处,累计育成农作物新品种16个,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作物品种多次创全国盐碱地高产典型。承办全国耐盐碱小麦种业创新现场观摩会,推介发布9个耐盐碱小麦品种。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参与选育并通过国家审定草品种1个,通过省审定林木品种3个、草品种1个。持续推进东营市试验林场国家白蜡良种基地建设。
(四)大力开展繁育推广,种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建成全国唯一以耐盐碱作物为主的国家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形成“1+2+5+13”的综合推广体系,实现县区全覆盖、5种主要农作物全覆盖,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积极开展主要农作物引进筛选、展示评价、示范推广工作,一批高产优质、绿色高效、专用特用、抗旱耐盐碱等作物新品种脱颖而出,年示范推广面积50万亩以上。争取省重大品种推广试点项目2个,推广耐盐碱小麦3万亩、玉米9.3万亩。积极引进种业龙头企业,现有持证种业企业16家,依托建立良种繁育基地8万多亩,怡丰种业蔬菜种苗繁育能力达到1亿株。
(五)持续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治种水平显著提升。实行主要农作物种子“先备案、后销售”制度,落实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妥善受理种子投诉6起。开展“绿剑护农安”等活动,近三年办理种子案件33起。定期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草种苗行为,保护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业发展扶持力度还需加大。一是覆盖种子研发、中试、推广的全链条支持机制不健全,种业企业研发投入意愿不强。比如,现有奖补政策主要以后补助为主,未覆盖企业育种前期环节,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仍需强化,地方财政投入不足、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大、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种业企业普遍融资难、融资贵。
(二)种质资源鉴定利用相对滞后。一是种质资源登记和统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共享利用机制不完善。二是部分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保存容量不足,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影响优异特色资源保护利用,比如,我市野大豆分布范围广,资源多样性丰富,但原生境保护区外的野大豆难以有效保护。
(三)育种创新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一是“政科企”合作不紧密,本地育种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权益分配等配套机制不成熟,制约了创新要素集聚。二是现有育种资源配置分散,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偏低,“企业出题、院校攻关、共享成果”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不完善。三是种子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仅有3家企业具备有限的育种研发能力,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尚未形成。四是耐盐碱作物育种繁种面临生产和市场双重考验,耐盐碱育种创新成果转化动力不足。
(四)种子企业“小弱散”现象比较突出。现有农作物持证种子企业16家、无“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国家阵型企业,现有持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主体40家,多数种子企业只从事种子批发、零售、代销等日常业务,创新能力不强、产销规模不大、综合实力薄弱,种业振兴骨干力量尚未形成。
(五)种子质量监管仍需加强。一是对小规模种子流通交易,特别是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剩余种子的出售、串换,还缺少有效监管,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地区间执法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执法监管手段比较传统,存在着队伍不稳、人才缺乏、设备落后、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站位,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一是促使各级各有关部门站位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强种业发展顶层设计,发挥我市盐碱地种业比较优势,以建设全国盐碱地综合利用示范区为牵引,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全面突破,聚力打造盐碱地“种业硅谷”。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围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发展、良种补贴等,建立长期稳定的种业投入机制;统筹运用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种业信贷、保险支持等多种手段,助力种业企业发展。三是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基础,加强种源保护利用。一是树立全面保护的理念,摸清资源家底,加大对野大豆等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保护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二是落实好种质资源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实现种质资源统一身份信息管理。三是深入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和开发利用,推进优异资源展示、共享利用和产业开发。
(三)协同合作,增强种业创新能力。一是完善优势企业牵头、科研力量支撑、科企紧密结合的联合攻关模式,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二是充分发挥盐碱地国创中心等各级创新平台的资源集聚能力和各自优势,促进各级创新平台协同错位发展;创新“政科企”合作模式,探索共建种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深度融合平台,打造种业发展新引擎。三是积极对接高层次育种团队,整合国家、省、市种业创新力量,围绕耐盐碱小麦、玉米、大豆等开展联合育种攻关,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围绕全基因组选择、分子设计等新方法新理念,建立生物育种新技术,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四)集聚要素,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各类资源,集成扶持政策,引导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努力培育集成创新突出、运行机制高效的种业龙头企业。聚焦专、精、特、新种业,引导优势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建立分类服务平台,共享人才、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等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开发特色资源、形成优势品牌,打造种业“隐形冠军”,形成大、中、小企业互为补充的现代种业产业集群。
(五)健全机制,提高种业治理效能。一是加强基层种子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种子执法工作力量,提升种业治理能力水平。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农民群众知法用法和维权意识。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种业行业社会共治。
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职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查找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各有关部门要依法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一法一条例”中各项制度责任的落实,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红线意识,确保“一法一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同时要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高管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增强企业的主责意识,加大对企业相关责任的追究力度,压实责任;要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二、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市政府要对“小饭桌”、商超等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域和新业态的监管漏洞进行深入研究,明确监管责任,强化联合执法。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安全生产要始终绷紧弦,结合执法检查报告进一步研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避免监管漏洞。还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当前委托第三方监管的情形日益增多,建议有关部门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监管。
三、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质效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市委、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强化检查综合性,适当降低检查频次。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建立安全生产统筹管理制度,对跨县区企业、特殊品类企业等如何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精准管理、联合督导,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尽可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检查频率,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生产效率。还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科学安排对企业的检查,部门与企业做好统筹,精准监督,真检查问题,检查真问题。
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委托县区和相关部门自查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比较全面、深入的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法规实施基本情况
总的看,全市贯彻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是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的主要指标,连续几年呈下降态势,今年1-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5.38%,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责任体系基本健全。各级各部门能够把贯彻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重点,放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不断健全责任体系,细化责任清单,拧紧责任链条。近年来,又逐步完善了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风险点和配套管控措施,系统实施全覆盖排查、台账化监管、闭环式整改等配套制度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风险分级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体上看,成效比较明显。
(二)监管效能逐步提高。在真抓严管的同时,有关部门注重探索和创新提升监管效能的模式和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创新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相关经验被国家安委会、应急部推广。探索构建“高空瞭望+无人机”云端执法模式,打造“硬件+软件”双轮驱动执法新战法,监督质效明显提升。2024年,全市检查企业5.6万家次、排查隐患20.7万项,立案处罚1664次,非现场执法手段已广泛应用于实践。
(三)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加大远程供水、高喷消防车、消防机器人等大型高精尖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常态化组织队伍考评、实践集训和技能竞赛,特勤消防站、应急救援中心和大型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应建尽建。建立油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全市应急救援的队伍、装备和实战能力有了系统性提升。
(四)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组织开展安全文化、集中宣传、警示教育、“五个一”专题等多形式、高频率、广泛性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处罚行为的认可、接受和配合度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二、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加之安全生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的特点,全市安全生产压力仍然很大。
(一)法定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部门对同级安委会划分的行业监管职责不认同。如小饭桌等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层面确定为教育部门,而相关国家部委和省有关文件中,有的没有明确表述,有的表述存在歧义,导致应该划归教育部门还是市场监管部门,出现分歧。而县区层面,除了东营区、广饶县外,都没有明确主管部门。再如,商超等流通企业安全监管,有的部门也因类似原因存在不认同或不情愿的问题。二是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教育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是相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够积极主动,协作不够顺畅、紧密的问题。
(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需强化。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应该负主责。现实情况是,部分企业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安全防范,尤其是安全投入不足、执行规范不严格的问题。相对于企业,政府作为监管者和服务者反而更着急、更紧张,盯得紧、抓得严了,个别企业还嫌麻烦、不欢迎,甚至存在程序化、表演式应对检查的现象,从根本上影响了安全生产的质效。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企业的天平上,效益与安全失衡带来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三)各类安全检查存在不够规范、精准的问题。总体上,各类一般性入企检查、视察活动偏多,专业性检查也存在检查重点企业多,检查小微企业少;检查设施设备多,检查管理规范少的问题。在对每次排查的隐患进行比对分析和分类彻底整改上不够到位,降存控增的效果不够明显。
(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有的职能部门专门力量不足,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和现有人员年龄偏大、专业素质偏低的问题同时存在。基层对安全监管干部,存在重追责、少激励的现象。
三、意见建议
(一)树牢安全生产是“不可破之红线”的理念。要树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理念,把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作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不打折扣、不留余地地落地、落实,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系统构建全覆盖无缝隙责任体系。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细化完善并严格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一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指挥的职能作用,特别在发现问题、清淤除障、堵漏补缺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细度和刚度,真正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要厘清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薄弱、漏管领域,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和地热、风电、光电等新的业态、领域,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责任清单,对责任不认同、不认领和工作不认真、不尽责的,应建立“高层约谈、训诫”制度,实行必要的纪律、组织手段,逐项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切实解决责任“软区”和“盲区”问题。三要切实解决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按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企业法定责任清单,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通过行政手段,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刚性制度。在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处理上,应适度降低门槛、加重砝码,有效解决企业责任小、处罚轻、违规成本低的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三)提高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精准化水平。一是对入企开展的一般性检查、视察等活动,建立必要的制度规范,减少随意性,减轻企业备检、迎检压力。对各类专业化、针对性检查,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提升精准化水平。二是分产业、分工艺、分环节,制定简易、通俗、实用的安全规范,逐步解决国家安全标准过于生涩化、术语化,安全生产管理过于依赖专家的问题。三是建立每次排查隐患清单比对和问责制度,对连续几次排查出同类问题的企业和监管者,严肃处理,解决压减隐患存量不明显的问题。
(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议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督办,解决好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人员专职不专干的问题,进而统筹抓好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逐步解决“倒金字塔”问题。
关于《全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24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主要环境指标实现稳中向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其中空气优良天数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PM2.5同比改善8.6%。二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各级各部门单位抓环保、管环保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在全国完成全域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黄河(东营市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东营黄河口湾区进入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公示名单。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率分别达到98%、100%;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6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56项,1756件信访件已整改完成1754件,正在开展问题销号;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组织开展即知即改,督察期间交办的1485件信访件已办结1352件,阶段性办结133件。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全市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在全国、全省排名长期处于后位,差距比较明显。中心城区仍存在雨污管线分流改造盲点,对河道水质及全市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工业固体废物倾倒掩埋历史遗留问题多,非法倾倒现象仍未完全杜绝。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困难依然较大。全市工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四新”经济、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有待扩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仍有短板。三是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化工企业治污水平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各相关部门配合联动不够,工作合力不足,尤其是在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等方面常态化监管机制不健全。“自流黑”监管方面衔接不畅,问题突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筑牢责任体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等领域以及“自流黑”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明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管理、配合协作等职责。对水系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跨区域、部门的重点工作,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发挥好抓总作用。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要加强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和《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要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抓好石化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提升橡胶轮胎、有色金属、石油装备等传统产业。要高水平规划建设新质生产力产业园、未来产业先导区,积极培育发展智能制造、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根本上筑牢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要强化政策支撑,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要着眼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促进双提高”,聚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样板区。
(三)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要谋长远布全局,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水,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确保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针对中心城区雨污管线分流改造盲点,要坚持动态清零、动态治理,持续推进“两清零一提标”。加大夏季臭氧和秋冬季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协同治理力度。紧抓涉废历史遗留点位治理、重点排污单位监管不放松,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探索完善“分类治理、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关于《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严格实施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遗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研究和非遗传承弘扬,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健康发展。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有待提高,文物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还有薄弱环节,文化遗产研究阐述和活化利用不够,博物馆建设相对滞后。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化思想和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高效开展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各级各部门及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项调查等全链条协作机制,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强化规划设计、政策支撑、资源供给,一体推进文化遗产机构、教育、科技、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积极探索依托国家公园推进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协同保护机制,加快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东营段建设,推进黄河文化(东营)生态保护区创建。
(二)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坚持系统完整保护,全面提升文化遗产普查发现、抢救性保护、督查监管、技术防范水平。制定东营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深度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和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法律要求,对重点区域、待开发区域等提前开展区域性文物影响评估,为有效保护文物和实现“净地”出让提供保障。加强文物保护,常态化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动态文化遗产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已发现遗址考古发掘,实施好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推进吕剧、广饶齐笔等非遗项目活态传承、创新发展。
(三)深化研究发掘,高效推进活化利用。加强对我市文化遗产的系统发掘、研究阐释,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表达,认真研究提炼东营特色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讲好东营故事。加强文创产品开发,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元素和符号,推出一批具有东营特色,集时代性、实用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文创产品。推动文化遗产与游戏、影视剧等融合发展,推出一批彰显东营特色的动漫、游戏、戏剧等作品,扩大东营文化影响力。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和非遗特色景区、民宿等,增强旅游内涵和吸引力。
(四)科学谋划论证,积极推进博物馆建设。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科学调研论证,突显东营特色,准确定位市博物馆功能类型,积极探索联合办馆、合作办馆或利用现有空闲国有资产改造建馆等模式。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技术和社会各界藏品支持,集聚社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实施市博物馆建设。积极支持引导现有文博场馆升级改造,扩大规模和布展面积,优化展厅功能布局,创新展陈方式,优化服务供给,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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