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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时间:2023-02-27  作者:  访问量:

东营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2年11月14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根据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形成了《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1年底,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908.32亿元,负债总额1030.52亿元,净资产总额877.80亿元,资产负债率54%,较上年增加1.23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企业资产总额879.12亿元,负债总额303.73亿元,净资产总额575.39亿元,资产负债率34.55%,较上年增加0.41个百分点。

  从经营成果看,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9.17亿元,利润总额-5.18亿元。其中,市本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53亿元,利润总额2.55亿元。

  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看,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2.15%,其中,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3.1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底,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35.61亿元,负债总额2131.19亿元;所有者权益204.42亿元,较上年减少5.87%。其中,市本级企业资产总额1530.55亿元,负债总额1402.04亿元;所有者权益128.51亿元,较上年增长0.93%。

  从经营成果看,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4.75亿元、增长7.26%,净利润总额5.76亿元、增长7.86%。其中,市本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05亿元、增长17.68%,净利润5.07亿元、增长7.51%。

  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看,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2.12%,较上年下降0.69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4.83%,较上年下降2.37个百分点。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778.53亿元,负债总额93.73亿元,净资产总额684.8亿元,资产负债率12.04%。其中,市本级资产总额360.73亿元,负债总额33.19亿元,净资产总额327.54亿元,资产负债率9.2%。

  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85.81亿元,占比11.02%;固定资产净值215.46亿元,占比27.67%;在建工程330.09亿元,占比42.4%;无形资产净值12.33亿元,占比1.58%;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23.47亿元,占比15.86%;政府储备物资0.15亿元,占比0.02%;保障性住房3.29亿元,占比0.42%;其他资产7.93亿元,占比1.03%。

  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看,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履行职责、提供社会公共服务。2021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增配置固定资产40.3亿元,新增配置无形资产1.62亿元。全市行政事业资产使用以自用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等情况,2021年出租出借资产账面原值1.42亿元,新增对外投资0.43亿元。全市处置资产账面原值29.77亿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29.64亿元,处置无形资产0.13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全市国土总面积为825693.89公顷,其中农用地477710.26公顷、建设用地151360.85公顷、未利用地196622.78公顷。全市国有土地总面积484204.01公顷,占国土调查面积的58.64%,其中国有农用地204497.8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101016.49公顷,国有未利用地178689.71公顷。

  2.矿产资源。全市共发现石油、天然气、煤等矿产资源15种,其中,地热水资源3447亿立方米,可采储量560亿立方米,岩盐1096.79亿吨,地下卤水58.43亿立方米,估算油页岩1500亿吨,折合页岩油150亿吨,煤炭预测储量61.80亿吨,贝壳87.6万吨,砖瓦粘土28.44万立方米。其中地热、岩盐、卤水储量规模居全省前列,开发前景广阔。

  3.海洋资源。全市近岸海域总面积约6000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总长463.51千米,其中自然岸线201.92千米,自然岸线保有率为43.5%。全市有7个海岛列入《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海洋生物种类达130余种,拥有5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1720平方公里。

  4.水资源。全市现状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3.13亿立方米。其中,当地水资源可利用量2.65亿立方米(地表水1.8亿立方米、地下水0.85亿立方米),客水可利用量10.48亿立方米。

  5.森林资源。全市国有林地66262.8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42295.80公顷,疏林地774.45公顷,灌木林地2208.85公顷,其他林地20983.71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5.14%,国家级公益林4.92亩。拥有国有林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

  6.草原资源。全市国有草地面积32495.49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9.92公顷,占比0.03%;其他草地32485.57公顷,占比99.97%。种类以赤碱蓬、芦苇等草种为主。

  7.湿地资源。根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全市湿地有5类14型,总面积456772.92公顷,湿地率41.58%。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277448.18公顷,河流湿地20586.26公顷,湖泊湿地73.80公顷,沼泽湿地41854.42公顷,人工湿地116810.26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精准发力,全面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一是编制《东营市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构建“1478”发展战略,谋划未来五年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蓝图。加快组建军马场集团,2021年9月24日正式揭牌。二是指导全市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开展公司制改革工作,指导市属企业建立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岗位晋升的市场化用工机制,更好激发企业员工创造性。三是印发《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鼓励支持市华信医药公司与上药集团开展股权合作。四是顺利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指导市交发集团等4户企业完成章程修订、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共划转国有资本5.27亿元。

  2.科学着力,不断激发国资监管工作效能。一是制定《东营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东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授权放权清单》,实现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二是制定《东营市市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东营市市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范》及《东营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三是加强市属文化企业监管,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和经济效益考核等工作。四是印发《关于建立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报告制度的通知》,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和工作机制。

  3.持续用力,始终坚持国有企业党建引领。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印发《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管党治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国有企业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大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积极推进国企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东营市国资国企系统基层党支部星级管理办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坚持不懈抓好国有金融资本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明确产权登记专项工作目标、登记范围、时间安排和任务节点等内容。二是做好国有金融企业财务季报及年度决算报送工作,认真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定期报送国有金融企业整体运行、改革发展、风险防范等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国有金融发展形势,夯实国有资产数据基础。

  2.持续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国有金融资本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关事项进行明确,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金融企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企业年度绩效评价体系,促进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提高运营效率。

  3.高效助力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国有金融机构高质量壮大发展,坚定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政策落实落地。东营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的发展定位,把握精品银行的发展方向,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营业网点增至109家,包括济南、潍坊、淄博、滨州、青岛、烟台6家异地分行,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助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强化资产日常管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严控资产配置。按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控制资产价格和配置数量,把好资产入口关。二是规范资产使用。制定《东营市市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公开拍租的方式,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收益。三是加强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处置,均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交易,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资产管理改革。一是制定《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市级“虚拟公物仓”的通知》,建设“虚拟公物仓”系统管理平台,分批次收储市直部门单位移交的替换设备资产,共收储计算机749台、打印机等143台。发挥公物仓调剂作用,为疫情防控指挥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等临时机构调配资产共计210件次。二是根据《关于做好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撤销、整合调整单位等不同改革类型,分别确定资产划转原则和程序,顺利完成市级15个涉改事业单位的经费资产划转工作。

  3.开展资产绩效评价,促进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开展资产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单位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单位重点围绕资产制度建设、资产配置、存量资产盘活等6项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在自评基础上,财政部门对6家市直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开展重点评价,系统掌握被评价单位资产管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倒逼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4.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东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二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管理和定点社会汽车租赁、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三是探索构建了完善制度支撑、政策下沉支持、创新保障模式、合理划定保障区间、发放事业人员补贴的“五位一体”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新模式,顺利通过国管局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验收。

  5.组织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全面规范公路资产管理。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通过“查找原始资料、委托中介评估、重置成本法”等方式,对存量公路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全面摸清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加快各类规划编制。开展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启动26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形成12个乡镇编制方案和94个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编制完成海洋保护与功能区划专项规划,提出海洋开发利用方向策略,明确海洋功能区划格局、分类分级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科学编制水资源及重大水务设施专项规划,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2.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推动政府立法,出台《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起草《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审议。印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关于深化“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用地审批切实履行审批责任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化解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住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打造“聚智在线•聚力成蝶”自然资源法治审查品牌,为自然资源管理建立坚实制度保障。

  3.优化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全面摸清自然资源底数,完成并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丰富了自然资源“一张图”。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推进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完成首轮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完成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成功实现信息推介、挂牌交易、审核管理等功能。

  4.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源头防控机制,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0872亩,闲置土地3264亩,盘活城镇低效用地1640亩。加快推进沿黄生态长廊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2021年完成新造林2593亩,绿化补植提升8160亩,保护修复湿地453亩。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市对县区、市属功能区的考核,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加大违法用地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通过各级各部门的不断努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市国企整体资产规模偏小,企业营利能力较弱,市场竞争力不强;部分企业受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金融政策收紧等因素影响,资金较为紧张,融资能力不足。二是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效率有待提升,需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对粗放,产权制度还不健全,资产有偿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攻坚,在市属企业二、三级竞争类子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修订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二是落实重大项目及经营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重大项目进展,分析影响企业经营的关键因素,协调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改革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整合供热、供水、供气资源,打造专业化、集约化的运营企业。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制定出台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持续加强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作风建设,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持续抓好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快存量企业债务风险出清,加大帮扶力度支持企业脱困,防控企业债券兑付风险。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修订我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和审批权限,细化工作流程。二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行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资产使用全过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强化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责任及内控机制,突出部门和单位的主体管理责任。四是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进一步扩大“公物仓”入库资产来源渠道,持续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五是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动态化。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守耕地保护安全底线,深入推广“田长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管。二是加快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空间类各专项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三是统筹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逐步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四是扎实推动“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实施,探索推进“多测合一”业务办理,深化“多测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应用。

主办: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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